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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新聞個人廣告訂購平台

個⼈廣告託播須知條款

歡迎使用本公司個人廣告刊登服務。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詳閱以下託播程序、素材製作規範、費用條款及法律責任聲明。客戶提出廣告申請即視為已充分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
一、託播程序

  1. 託播採線上申請制,客戶須透過本公司個人廣告刊登網站完成申請。
  2. 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客戶登入確認,託播訂單即成立。
  3. 客戶提供廣告素材(文字及圖片),由本公司進行內容檢視。
  4. 本公司製作制式化10秒電視廣告,並提供客戶截圖預覽確認。
  5. 客戶須於託播期間起日3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、國定假日及政府機關公告放假日)前完成廣告預覽確認,逾期未回覆,則需重新指定排播時間;客戶若加購急件服務,可提早至2個工作天後排播,客戶並需於排播時間前1個工作天完成廣告預覽確認。若客戶未完成訂單,則本公司將逕行依退費準則處理。例:客戶於2026/1/1上傳素材,選擇於2026/1/9排播,本公司提供廣告截圖預覽後,客戶需於2026/1/6 23:59前確認預覽,若逾期則需重新設定排播時間。

二、刊登申請規範

  1. 託播申請採實名制,須提供真實姓名、身分證明文件及電子郵件以供查核。
  2. 本公司保有所有廣告素材之最終決定權,並有權要求修改或拒絕刊登,無須提供理由。
  3. 廣告內容不得違反現行法令、善良風俗、不得含有色情、歧視、誤導、侵害第三人權利,或違反本公司規定。

三、刊登購買條件

  1. 每次託播包含:1檔10秒 A時段(18:00–23:59)+ 2檔10秒 B時段(07:00–12:00及12:00–18:00),費用為 NT$2,000(含制式化影片製作費)。

四、廣告製作規範

  1. 廣告長度為10秒,請提供兩頁文字內容,每頁建議20–30字,單頁最多50字。
  2. 圖片一張,最佳比例為16:9,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MB。
  3. 客戶須同意本公司對圖片進行裁切、調整與修改之權利,以符合畫面比例與主題需求。
  4. 客戶提供之素材須具合法使用權,不得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肖像權、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。

五、法律責任與平台免責聲明

  1. 客戶應對其提供之廣告內容負全部法律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、肖像權、個資保護、商標權等。
  2. 本公司僅提供廣告託播平台,對廣告內容之真實性、正確性、合法性及適切性概不負責。
  3. 若因廣告內容引發任何法律爭議、第三方索賠或主管機關裁罰,客戶應自行承擔所有責任與費用,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、訴訟費、行政罰鍰等。
  4. 本公司保留隨時暫停或拒絕播出之權利,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
六、退費準則

  1. 若已提供廣告截圖預覽,將扣除製作及作業成本 NT$450 後退費。
  2. 若託播期間已開始,客戶要求終止刊播並退費,將扣除 NT$450 製作費及已播出檔數金額後退費。

七、其他費用(以次計費)

項目審核通過(未播)審核通過(已播)急件加收
文字/圖片修改或更換NT$400NT$600NT$1,000
託播時段影片截取NT$200


八、個人資料保護政策

  1. 客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(姓名、聯絡方式、身分證明等),本公司將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規定處理。
  2. 除非依法或取得客戶書面同意,本公司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
  3. 客戶可隨時申請閱覽、更正、刪除其個人資料。
  4. 本條款自客戶提出廣告申請並完成訂單成立時即生效,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條款之權利,修改後將公布於活動網頁,不另行通知。

九、條款生效與同意聲明

本服務條款自客戶提出廣告申請即生效,客戶提出申請即視為已充分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託播須知、素材製作規範、法律責任條款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所有內容

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須知條款之權利,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活動網頁,不另行通知。